| 国家/地区 | 波兰 (欧洲) |
|---|---|
| 签证类型 | 旅游签证 |
| 入境次数 | 多次入境 |
| 有效期 | 按领馆批 |
| 停留期 | 按领馆批 |
| 材料名称 | 类型 | 备注 |
|---|---|---|
| 护照 | 原件 |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护照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 照片 | 原件 |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照片2张,35×45mm。正面免冠,请勿露齿,脸部占照片70%-80%。 |
| 个人资料表 | 原件 |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 户口本/居住证明 | 复印件 |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若申请人来自其他领区,须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
| 婚姻证明 | 复印件 | 已婚提供结婚证扫描件;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扫描件;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扫描件 |
| 在职证明 | 原件 | 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包含: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行程目的、批准赴境外日期及逗留时间、费用由谁支付;保留职位并保证按时回国;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
| 单位证明(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建议同时提供该文件的英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
| 名片(如有) | 原件 | 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适用)。 |
| 资产证明(银行流水) | 原件 | 最近3个月的银行活期流水对账单(须加盖银行章),无需存款证明。必须为A4纸大小。建议提供工资卡银行流水。 |
| 资产证明(辅助) | 复印件 | 银行定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辅助资产证明,如股票清单、国库券等(可选)。 |
| 旅游医疗保险 | 原件 |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须包含:门诊和住院费用、医疗送返回国费用、遗体送返回国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
| 行程计划 | 原件 |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清楚说明去什么城市、停留几天及所乘交通工具。 |
| 机票订单 | 复印件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版机票预订单,需显示申请人的姓名拼音。 |
| 住宿证明 | 复印件 | 英文版,覆盖在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如酒店预订单、度假公寓的租住合同,需显示申请人姓名拼音、住宿地名称、地址、电话、入住及退房时间。 |
| 其他资料 | 原件 | 申请人可以提交能够说明其行程的解释/证明类附加文件 |
| 材料名称 | 类型 | 备注 |
|---|---|---|
| 护照 | 原件 |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护照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 照片 | 原件 |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照片2张,35×45mm。正面免冠,请勿露齿,脸部占照片70%-80%。 |
| 个人资料表 | 原件 |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 户口本/居住证明 | 复印件 |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若申请人来自其他领区,须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
| 婚姻证明 | 原件 | 已婚提供结婚证扫描件;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扫描件;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扫描件 |
| 退休证 | 复印件 | 退休证和退休工资证明。 |
| 资产证明(银行流水) | 原件 | 最近3个月的银行活期流水对账单(须加盖银行章),无需存款证明。建议同时提供退休金银行流水。 |
| 资产证明(辅助) | 复印件 | 银行定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辅助资产证明(可选)。 |
| 旅游医疗保险 | 原件 |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
| 行程计划 | 原件 |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 |
| 机票订单 | 复印件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版机票预订单,需显示申请人的姓名拼音。 |
| 住宿证明 | 复印件 | 英文版,覆盖在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 |
| 其他资料 | 原件 | 申请人可以提交能够说明其行程的解释/证明类附加文件 |
| 材料名称 | 类型 | 备注 |
|---|---|---|
| 护照 | 原件 |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护照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 照片 | 原件 |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照片2张,35×45mm。正面免冠,请勿露齿,脸部占照片70%-80%。 |
| 个人资料表 | 原件 |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居住证明 | 复印件 |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若申请人来自其他领区,须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
| 医学出生证明 | 复印件 | 18岁以下的申请人请提供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 |
| 旅游医疗保险 | 原件 |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
| 行程计划 | 原件 |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 |
| 机票订单 | 复印件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版机票预订单,需显示申请人的姓名拼音。 |
| 住宿证明 | 复印件 | 英文版,覆盖在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 |
| 学校证明 | 原件 | 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包含: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请假出国;学校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领导/班主任职务、姓名及亲笔签字。有效的学生证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
| 单独出行或与父母一方出行 | 原件 | 1. 经公证处公证及外交部认证的出生证明。 2. 如果未成年人与父母一方旅行,需提供未同行一方经公证处公证及外交部认证的出行同意书。 3. 如果未成年人与除父母外的第三方人员旅行,需提供父母双方经公证处公证及外交部和领事馆/大使馆双认证的出行同意书。 4.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死亡证明。 5. 如果父母离婚且其中一方失去了对孩子的监护权,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及外交部认证的法院判决书。 |
| 出资证明 | 原件 | 如费用由父母或监护人支付,需提供出资人出具并亲笔签名的出资证明,包含申请人名字、证件号码、关系、目的地及目的、具体日期、确认支付所有费用 |
| 出资人资料 | 原件 | 出资人的在职证明原件(英文) 出资人证件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如出资人一同出行,需要提供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 出资人最近6个月银行活期流水对账单(须加盖银行章)(必需); 其他辅助资产证明(可选) |
| 资产证明(银行流水)如有 | 原件 | 最近3个月的银行活期流水对账单(须加盖银行章),无需存款证明。 |
| 其他资料 | 原件 | 申请人可以提交能够说明其行程的解释/证明类附加文件 |
| 材料名称 | 类型 | 备注 |
|---|---|---|
| 护照 | 原件 |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护照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
| 照片 | 原件 |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照片2张,35×45mm。正面免冠,请勿露齿,脸部占照片70%-80%。 |
| 个人资料表 | 原件 |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 |
| 身份证 | 原件 |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居住证明 | 原件 |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若申请人来自其他领区,须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
| 婚姻证明(如适用) | 原件 | 已婚提供结婚证扫描件;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扫描件;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扫描件 |
| 学校证明(如适用) | 原件 | 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包含: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请假出国;学校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领导/班主任职务、姓名及亲笔签字。有效的学生证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
| 资产证明(银行流水)如有 | 原件 | 最近3个月的银行活期流水对账单(须加盖银行章),无需存款证明。 |
| 资产证明(辅助)如有 | 原件 | 银行定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辅助资产证明(可选)。 |
| 旅游医疗保险 | 原件 |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
| 行程计划 | 原件 |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 |
| 机票订单 | 原件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版机票预订单,需显示申请人的姓名拼音。 |
| 住宿证明 | 原件 | 英文版,覆盖在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 |
| 出资证明 | 原件 | 如费用由直系亲属或配偶支付,需提供出资人出具并亲笔签名的出资证明,包含申请人名字、证件号码、关系、目的地及目的、具体日期、确认支付所有费用 |
| 出资人资料 | 原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护照首页; 出资人在职证明; 出资人最近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非定期存款单; 银行对账单应为活期账户的对账单,而非“信用卡对账单”,并且能够显示出稳定的收入(薪水、养老金等)。 |
| 申请人与出资人的关系证明 | 原件 | 如使用直系亲属名下资产需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须由中国外交部提供认证(海牙公证);如使用直系亲属名下资产需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须由中国外交部提供认证(海牙公证)或由结婚注册国家的相关机构认证 |
| 其他资产相关资料(如适用) | 原件 | 无业或自由职业者建议提供关于收入的说明信 |
| 其他资料 | 原件 | 申请人可以提交能够说明其行程的解释/证明类附加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