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申根探亲访友签证

签证基本信息
国家/地区比利时 (欧洲)
签证类型探亲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入境
有效期按领馆批
停留期按领馆批
办理时间 正常 15 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类型备注
护照 原件和复印件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回中国后不少于105天);至少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不含备注页),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原件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照片(3.5cm×4cm),2张;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需占照片70%-80%
个人资料表 原件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
身份证 复印件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户口本 复印件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户口和工作地不在同一省区须持签发3个月以上有效暂住证(面试时须出示原件)
旅游医疗保险 原件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须包含门诊和住院费用、医疗送返回国费用、遗体送返回国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行程资料 原件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含城市、停留天数、计划游览景点、交通工具);机票订单(英文版预订单显示申请人姓名拼音);住宿证明(英文版覆盖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如同行需提供同行人材料
在职证明 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包含: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行程目的、批准赴境外日期及逗留时间、费用支付方;保留职位并保证按时回国;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发人员职务和拼音姓名须打印;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名片 原件 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联系到本人(如适用)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企业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附上英语/法语/德语翻译;事业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附上翻译
资产证明 原件 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非定期存款单;银行对账单应为活期账户的对账单,而非“信用卡对账单”,并且能够显示出稳定的收入(薪水、养老金等)。如果和亲属同住 : 申请人对账单余额需证明每人每天有至少45欧元的费用;如果住在酒店: 申请人对账单余额需证明每人每天有至少95欧元的费用。
辅助资料 复印件 银行定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辅助资产证明(可选)
邀请信 原件 亲属/朋友出具的邀请信(6个月内有效),由担保人签字,包含出行目的及访问时间、关系及联系信息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关系为亲属需提供申请人和邀请亲属之间关系的官方证明;如朋友建议提供照片、聊天记录等资料
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被访问亲属的比利时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
邀请人在读证明 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在学习,需校方出具的录取信或校方开具的在读证明
在比利时的担保人(如果申请人个人资金不足) 原件和复印件 担保信(使用规定格式“Annexe 3bis”/“Bijlage 3bis”),不超过6个月,原件并需双面打印;• 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或担保人最近的税单;• 担保人财务能力的其他官方证明;• 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无限期居留许可(B、C、D、E、E+、F或F+卡)的复印件;注意持有限居留许可(A或H卡)的人不能合法担任担保人。银行函件或存款账户对账单不被接受作为担保人财务能力的证明。

材料名称类型备注
护照 原件和复印件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回中国后不少于105天);至少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不含备注页),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原件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照片(3.5cm×4cm),2张;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需占照片70%-80%
个人资料表 原件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
身份证 复印件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户口本 复印件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户口和工作地不在同一省区须持签发3个月以上有效暂住证(面试时须出示原件)
旅游医疗保险 原件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须包含门诊和住院费用、医疗送返回国费用、遗体送返回国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行程资料 原件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含城市、停留天数、计划游览景点、交通工具);机票订单(英文版预订单显示申请人姓名拼音);住宿证明(英文版覆盖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如同行需提供同行人材料
退休证 复印件 须提供退休证明或养老金证明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资产证明 原件 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非定期存款单;银行对账单应为活期账户的对账单,而非“信用卡对账单”,并且能够显示出稳定的收入(薪水、养老金等)。如果和亲属同住 : 申请人对账单余额需证明每人每天有至少45欧元的费用;如果住在酒店: 申请人对账单余额需证明每人每天有至少95欧元的费用。
辅助资料 复印件 银行定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辅助资产证明(可选)
邀请信 原件 亲属/朋友出具的邀请信(6个月内有效),由担保人签字,包含出行目的及访问时间、关系及联系信息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关系为亲属需提供申请人和邀请亲属之间关系的官方证明;如朋友建议提供照片、聊天记录等资料
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被访问亲属的比利时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
邀请人在读证明 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在学习,需校方出具的录取信或校方开具的在读证明
在比利时的担保人(如果申请人个人资金不足) 原件和复印件 担保信(使用规定格式“Annexe 3bis”/“Bijlage 3bis”),不超过6个月,原件并需双面打印;• 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或担保人最近的税单;• 担保人财务能力的其他官方证明;• 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无限期居留许可(B、C、D、E、E+、F或F+卡)的复印件;注意持有限居留许可(A或H卡)的人不能合法担任担保人。银行函件或存款账户对账单不被接受作为担保人财务能力的证明。

材料名称类型备注
护照 原件和复印件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回中国后不少于105天);至少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不含备注页),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原件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照片(3.5cm×4cm),2张;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需占照片70%-80%
个人资料表 原件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
身份证 复印件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户口本 复印件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户口和工作地不在同一省区须持签发3个月以上有效暂住证(面试时须出示原件)
旅游医疗保险 原件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须包含门诊和住院费用、医疗送返回国费用、遗体送返回国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行程资料 原件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含城市、停留天数、计划游览景点、交通工具);机票订单(英文版预订单显示申请人姓名拼音);住宿证明(英文版覆盖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如同行需提供同行人材料
在读证明 原件 须提供在读证明及学生证
资产证明 原件 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非定期存款单;(如有)
出资证明 原件 如费用由父母或监护人支付,需提供出资人出具并亲笔签名的出资证明,包含申请人名字、证件号码、关系、目的地及目的、具体日期、确认支付所有费用
申请人与出资人的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如使用直系亲属名下资产需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须由中国外交部和比利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
出资人资料 原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护照首页;出资人在职证明;出资人最近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非定期存款单;银行对账单应为活期账户的对账单,而非“信用卡对账单”,并且能够显示出稳定的收入(薪水、养老金等)。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职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邀请信 原件 亲属/朋友出具的邀请信(6个月内有效),由担保人签字,包含出行目的及访问时间、关系及联系信息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关系为亲属需提供申请人和邀请亲属之间关系的官方证明;如朋友建议提供照片、聊天记录等资料
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被访问亲属的比利时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
邀请人在读证明 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在学习,需校方出具的录取信或校方开具的在读证明
在比利时的担保人(如果申请人个人资金不足) 原件和复印件 担保信(使用规定格式“Annexe 3bis”/“Bijlage 3bis”),不超过6个月,原件并需双面打印;• 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或担保人最近的税单;• 担保人财务能力的其他官方证明;• 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无限期居留许可(B、C、D、E、E+、F或F+卡)的复印件;注意持有限居留许可(A或H卡)的人不能合法担任担保人。银行函件或存款账户对账单不被接受作为担保人财务能力的证明。

材料名称类型备注
护照 原件和复印件 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回中国后不少于105天);至少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不含备注页),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原件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照片(3.5cm×4cm),2张;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需占照片70%-80%
个人资料表 原件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
身份证 复印件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户口本 复印件 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等;户口和工作地不在同一省区须持签发3个月以上有效暂住证(面试时须出示原件)
旅游医疗保险 原件 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须包含门诊和住院费用、医疗送返回国费用、遗体送返回国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
行程资料 原件 全程英文行程计划(含城市、停留天数、计划游览景点、交通工具);机票订单(英文版预订单显示申请人姓名拼音);住宿证明(英文版覆盖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如同行需提供同行人材料
学校证明 原件 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包含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请假出国,标明学校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学校领导/班主任职务姓名并亲笔签字;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
出资证明 原件 如费用由父母或监护人支付,需提供出资人出具并亲笔签名的出资证明,包含申请人名字、证件号码、关系、目的地及目的、具体日期、确认支付所有费用
家庭关系或监护证明公证 原件和复印件 18岁以下申请人请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须由中国外交部和比利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职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家长同意授权(不随行证明) 原件 父母双方不随行或只有一方同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出行许可公证,须由中国外交部和比利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一方家长不在中国:委托同意出行许可公证,须由居住国相关部门和比利时大使馆/领事馆出具
邀请信 原件 亲属/朋友出具的邀请信(6个月内有效),由担保人签字,包含出行目的及访问时间、关系及联系信息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关系为亲属需提供申请人和邀请亲属之间关系的官方证明;如朋友建议提供照片、聊天记录等资料
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被访问亲属的比利时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
邀请人在读证明 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在学习,需校方出具的录取信或校方开具的在读证明
在比利时的担保人(如果申请人个人资金不足) 原件和复印件 担保信(使用规定格式“Annexe 3bis”/“Bijlage 3bis”),不超过6个月,原件并需双面打印;• 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或担保人最近的税单;• 担保人财务能力的其他官方证明;• 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无限期居留许可(B、C、D、E、E+、F或F+卡)的复印件;注意持有限居留许可(A或H卡)的人不能合法担任担保人。银行函件或存款账户对账单不被接受作为担保人财务能力的证明。
注意事项
适用于广州领区(广东、云南、广西、海南、福建),须持有上述省市户口或3个月以上有效期居住证;所有材料除护照外必须A4纸尺寸;护照有效期回中国后不少于105天;住宿朋友家资金证明至少每人每天45欧元,住宾馆至少95欧元;中国公证书须先由外交部或省外事局认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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